通知
凡2011年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速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办理时请携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原件。
201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有电子回执,无纸质回执。
请学生相互转告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1年9月13日
上一条:学生处组织召开新进辅导员培训座谈会
上一条:学生处实施学生教育精细化管理,从点滴抓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