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完善落实四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充分发挥班级心理委员、宿舍长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机防护工作中的作用,根据《关于举办第七届“阳光护航”心理育人宣传季实践活动的通知》(陕工院学字〔2022〕2号)文件要求,学生处心理咨询中心自2022年4月起分批面向全校2021级班级心理委员、宿舍长开展心理健康培训工作,目前累计进行培训二十余场次,参训学生超过500人次。
本次培训内容基于全国高校心理委员工作平台心理健康科普视频,内容涵盖了生活适应、情绪疏导、危机应对等与大学生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
本次心理委员培训活动进一步完善了我校四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提高了新生心理委员的工作认知与责权意识,调动了新生心理委员的工作热情与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