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人才质量的要求,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使我院学生管理工作更进一步适应市场经济和西部大开发的需要,培养和造就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技术应用能力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突出学生特长,发挥潜能,提高综合素质,通过工正、客观、科学、有效的测评办法,引导大学生在知识、能力、个性诸方面协调发展,特制定此办法。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综合测评,就是对学生在校期间的全部表现给以综合的“量”的考核,通过综合测评,得出总积分排列名次,以此作为评优、奖励、党团组织发展以及毕业生就业的主要依据。 一、 测评内容: 德育测评:主要依据德育课程理论成绩及政治思想品德行为表现(即操行成绩); 智育测评:主要依据各门理论课学习成绩及实习、实验设计成绩; 体育测评:主要依据体育课成绩及两操活动和健康状况成绩。 二、 测评记分成绩标准: 总积分=德育成绩30%+智育成绩60%+体育成绩10% (一) 德育成绩=德育课平均成绩60%+政治思想品德成绩40% 1. 德育课程包括马列课、思想品德课,本年无马列课和思想品德课的班级,则政治思想品德表现成绩为100% 2. 政治思想品德成绩=品德评分+加分-减分。 品德评定标准:以是否遵守国家教育部颁发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院指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为主要依据。 A、 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人民,热爱集体,关心国家大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立志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0—20分) B、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抵制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袭和腐蚀,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0—20分) C、 学习目标明确,态度认真,遵守课堂纪律,不知道,不早退,不旷课,按时独立完成作业,严格遵守考场规则。(0—20分) D、 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勤俭节约,讲究卫生,自觉节水、节电、节粮,不损坏公物,认真做好教室和寝室的卫生值日,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涂乱画,不乱倒污水,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公益劳动。(0—20分) E、 遵守国家法令,最手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保守国家机密,敢于批评不良倾向,勇于同违法乱纪的行为作斗争。(0—10分) F、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讲文明,有礼貌,关心集体,助人为乐,热心为集体服务。(0—10分) 对曾被评为某方面先进者,该项可得满分,一般情况下按60%得分,较为优者递加。 凡基本符合上述条件的可得基础分60分(基础分与总分和≤100分) 3. 有下列情况者,可以在政治思想品德表现成绩中加分。 (1) 担任社会工作加分(如有兼职,取最高分); A、 凡在本学期担任班长、副班长、团支部书记,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职务,尽职尽责,酌情加3~4分。 B、 在本学期担任班委、团支部委员、院系学生会成员、个宿舍舍长、尽职尽责者,学生会各部长酌情加2~3分,个宿舍长加1~2分。 C、 虽不担任社会工作,但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表现突出者,酌情加1~2分。 D、 担任社会工作,但不负责任的干部不加分。 (2) 获得荣誉加分(不重复加分,有重复加分者取最高分); A、 本学期(年)获省(部)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单项奖加10分;受学院表彰的三好标兵加8分,三好学生加6分,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班干部加5分;优秀学生单项奖、优秀青年志愿者加4分;院级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文明宿舍,该班级、团支部、宿舍成员每人加2分。 B、 本学期内在省(部)级以上各类竞赛中获得前六名者,依名次分别加8~3分;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依次分别加8、7、6分;在院级比赛中获前六名者,依名次加6~1分;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依名次每人分别加3、2、1分;在系级各种比赛中获前三名者,分别加3、2、1分。 C、 本学期内,在精神文明建设中为学院争得荣誉,受到省(市)、学院、系(部)表彰奖励者,每次加8、6、4分;在省、市级文艺演出得名次者酌情加2~5分。 (3) 在组织开展有素质教育活动(系、院、校际间)中加分; A、 在思想品德素质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者2~10分。 B、 在专业技能素质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者2~12分。 C、 在文化艺术素质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者1~10分。 4、下列情况者,从政治思想品德表现成绩中扣分。 A、 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公益劳动每次扣2分; B、 对不接受宿舍工作人员管理、隐瞒谎报班级及姓名者,遇事作伪证或应当作证而不作证者,一经查出扣5分; C、 男、女交往中,言谈举止不得体,有勾肩搭背、搂抱、接吻等不文明行为者,一经发现每次扣5分; D、 违纪受到学院、系部通报批评者分别扣5、3分; E、 受到行政纪律处分者。 (a) 警告扣6分;(b)严重警告扣8分;(c)记过扣10分;(d)留校查看扣15分;(e)受治安处分者,每次扣2分。 (二) 智育成绩=考试课平均成绩50%+考察课平均成绩30%+实践课成绩20%+奖励分 1、 考试课成绩中不包括马列课、思想品德课、美育课、劳动课及体育课。 2、 实践课包括实习、实验、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实践性环节。 3、 考察课成绩按百分制换算:优为95分,良为85分,中为75分,及格为65分,不及格为50分。 4、 理论课周次、实践课周次总周数可查《陕工职院校历》。 5、 补考成绩只作为发放毕业正的依据不予记分。 6、 奖励分标准。 本学期内,凡参加国家自学考试、国家统考的四级、六级英语考试、非计算机专业的计算机等级考试、获各类资格证书,按以下标准加分: A、 通过六级英语考试,加12分。 B、 通过四级英语考试,加8分。 C、 通过剑桥商务英语(BEC )一级加6分;二级加10分。 D、 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加3分;二级加5分;三级加8分;四级加12分。 E、 凡参加国家自学考试,每门课程考核合格者加2分(双证班除外,免考的课程不加分)。 F、 获辅修专业证书加10分。 G、 获各类资格证书的每个证书加3~6分。 H、 在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译文或参加学术会议者,按1、2、3级刊物和会议级别分别加10、8、5分。 I、 在正式报刊上发表文章者,按级别和篇幅可加5~15分;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调查报告获校级1、2、3等奖者分别为6、4、2分;校刊发表文章视篇幅,可加1~5分。 J、 参加各类课程竞赛成绩突出者加2~8分。 7、 考试作弊者课程成绩按零分计算,并按所受处分扣分(不在思想品德成绩中扣),跟班试度者扣10分。 8、 旷课每学时扣2分,按学期旷课累计时数扣分。` (三) 体育成绩=体育成绩70%+早操及课外活动分20%+健康状况10%+奖励分 1、 体育测评分由体育老师根据体育课成绩和达标提供,按70%计入体育成绩。 2、 两操及开外活动分:根据早操和课外活动出勤率情况和态度安0%计入体育成绩。 A、 优(20分)两操全勤,认真积极参加各项课外活动; B、 良(16分)早操知道不超过5次,积极参加各项课外活动; C、 中(12分)早操迟到、早退不超过8次,事假不超过3次,能较积极参加各项课外活动; D、 差(4分)有旷课现象,能参加课外活动,旷操超过3次按旷课1学时累计,可扣2分;学期累计,按相应条款给予纪律处分。 3、 健康状况分:占体育积分的10%,全学期无病假为10分,病假者酌情扣分。 A、 优(10分):身体健康,全学期无病假。 B、 良(8分):全学期病假在1~24学时; C、 差(5分):病假超过2周。 4、 奖励分。 A、 凡参加越野赛、校运动会者,每人每次加2分; B、 在运动会上,取得前六名,依次加6~1分; C、 越野赛上,前1~6名加10分,7~10名加8分,11~20名加6分,21~50名加4分,51~100者加3分。 D、 凡在比赛中破一项记录者加15分;破一次高校记录者加20分。 E、 学院各项体育代表队员,每学期每人加6分。 F、 参加系(部)组织的文化活动中表现突出者加2~6分。 三、 附则 综合测评在空间以上以班为单位,在时间上以学期为单位,一般在开学初进行,为做好测评工作,各相关部门必须在每学期放假前按时将学生有关成绩及违纪情况提供供给各系,以便加分和减分。 各系部成立以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为组长的测评领导小组,知道各班落实测评工作,班主任对综合测评工作全面负责,落实学生干部岗位责任制,同时建立班级测评日志。 各班成立综合测评小组,测评小组除班长和团支书外,还必须选举2~3名学生参加。 根据综合测评内容,对每个学生的平时表现作好记载,依据每个学生的实际情况及测评评分标准,排列名次,向全班学生张榜公布结果,并填写《陕工职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统计表》一式三份,分别上报系、部及学生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