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室”工作制度汇编
一、工作室综合管理制度
(一)工作室管理小组
组 长: 郝 军
常务副组长:耿 丽
常务秘书长:杨修国
成 员: 刘 冽
柳 林
魏 蕾
王国柱
工作秘书:李小婷
工作室主持人和成员将在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开展活动,并将活动的开展情况定期上报。
(二)工作室会议组织制度
1.日常例会制度。工作室每2周召开一次例会,总结上一阶段的工作成果、交流经验做法;商讨对接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分配工作任务;讨论近期工作室的发展与研究动态。
2.临时会议。遇特殊情况,可以临时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对工作室的工作进行调整。
3.研讨会制度。定期组织工作室成员开展研讨会,围绕工作室建设内容,展开讨论交流。工作室成员根据研讨会内容,积极承担专题讲座或撰写相关材料进行成果报告。
(三)工作室日常考核管理制度
1.工作室成员考核由工作室主持人在学工部指导下为主考核。
2.工作室考核内容主要从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教学能力、研究能力、管理能力等方面考察成员是否达到培养目标。
3.实行工作室成员动态更新制度。考核不合格者则调整出工作室;同时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保障工作室各项事务合理有序组织建设。
(四)工作室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工作室档案制度,并由工作室秘书做好修订和管理;
2.工作室成员的计划、总结、工作成果等材料及时收集、归档、存档,为个人的成长和工作室的发展提供依据。
二、工作室财务管理制度
(一)工作室应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财务制度,各工作室主持人负责主管财务工作,另每年委托两名不同的工作室成员进行财务监督工作。
(二)工作室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工作室活动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资源,制定科学的工作室分配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如实反映工作室经费收支。
(三)工作室的专项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科研、工作室建设无关的开支。上级部门或有关单位拨给工作室或研究课题的资助经费,按照学校和工作室有关规定由课题主持人负责管理开支使用。
(四)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决算和财务计划,遵守各项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监督资金使用,切实管好、用好预算内各项资金,定期向工作室成员进行账务公开。
(五)科学认真记账、算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编制财务报表,妥善报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档案资料。
(六)根据学校下发的经费拨款通知,检查资金到位情况及经费分配比例、数额,并及时入账。(2018年度,每个工作室工作经费1万元;2019年度,根据2018年度运行情况,对于工作进展良好的工作室,暂拟定拨付经费2万元;2020年度,根据前两年工作室建设运行情况,拨付经费)。
(七)定期检查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考核各项资金使用效果,发现问题及时向工作室主持人汇报。
(八)财务管理人员因故离职,需在工作室主持人和两名成员的监督下向接办人员移交其经管账目。
(九)所有开支需由工作室主持人审批,并有相应的审核手续,以杜绝财务管理漏洞,在学校财务处统一报销(主持人审批并审核,学工部负责人签字,由学工部辅导员工作室专项经费支出)。
(十)使用非年度财务计划的经费,额度超过2000元者,须由使用者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关附件,经工作室批准后,方能办理有关手续。各种设备(不含低值、易耗品)由工作室统一购置。
(十一)提倡厉行节约的原则,反对铺张浪费,以确保经费合理使用。
(十二)若发现有违反财务制度者,应及时向工作室主任和学校报告,以便加以纠正,并接受相应的批评或处分。
四、工作室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工作职责:各工作室应该安排专人负责设备管理工作,负责监督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设备的清点,保证帐、物相符;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登记清单,负责审批、调用、报废、封存、启用等事项;根据使用人的使用情况,向工作室主持人递交维护及更新的申请;严肃财经纪律,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变卖、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和安全使用;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经工作室主持人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二)固定资产的购置。根据工作室发展需要,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提前向工作室主持人提出申请,经工作室主持人批准后,由工作室主持人统一负责申报,学工部审批;购设备进工作室后,由相关小组负责验收、学习使用并向秘书提交设备清单。秘书根据设备清单建立固定资产档案。
(三)固定资产的调用。凡列入工作室的固定资产未经工作室主持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调用、借出和出售;工作室对外的设备调用一般实行无偿调用方式,设备主管小组须做好使用后的验收及平时的设备保养工作;未经工作室主持人同意,各成员不得私自调用设备,一经发现,将追究经办人的责任。
(四)固定资产的报废与封存。工作室在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时,应提出申请,列出详细清单及报废原因;凡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主管小组须及时向秘书进行书面说明,秘书应根据相关说明及时更新固定资产管理档案。
(五)固定资产的清查。为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各工作室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列入清单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在清查时发现固定资产毁损和盘盈、盘亏,要查明原因,由责任人写出书面情况,待批复后,作相应的档案处理。
五、工作室科研管理制度
(一)工作室开展进行课题研究,课题选题坚持面向辅导员岗位、面向大学生群体、面向高等教育实践的原则,工作室在一个学期内至少围绕一个相应的研究主题,开展深入系统的高水平研究。建设期内至少完成2项校级以上课题研究(或1项省级以上项目研究),争取主持省级课题立项研究1项,并结合科研成果,积极向学校及省级有关部门献言献策。
(二)开展工作室成员的培训和指导。工作室主动申请或承担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教育科研项目和培训任务,提升工作室成员的专业水平和科研能力。实施工作室成员培养计划,通过对成员开展学习、培训和成长坊等活动,帮助、指导工作室成员提高教育科研水平,使工作室成为我校专业化、专家化辅导员的发源地、科研骨干的集聚地和未来学生思政工作专家的孵化地。
(三)工作室宣传推广教育科研成果。工作室建设期内至少完成2篇专题研究报告,公开发表4篇以上研究论文(主持人至多含1篇)或发布1篇核心论文,举办2场以上开放性专题讲座或报告会,以交流、推广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对于有一定实践应用价值和示范影响的优秀研究成果(如发布第二篇核心论文,出版专著等),经主持人申请,学工部研究,可根据实际情况追加一定的研究经费。
(四)工作室由学工部官微及易班平台统一宣传,开展专题论坛、在线交流、理论学习等活动,发布研究动态,发挥工作室的引领带动作用,用创新理论指导实际工作,整合教育资源,辐射、推广科研成果,共享优质教育科研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