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室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学校实际,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整合力量,凝练特色,培育和建设一批辅导员工作室,使之成为展示辅导员风采的窗口、创新育人理念方法的平台和孵化辅导员名师的摇篮,进一步推进我校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发展,不断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目标与任务
(一)总体目标
依托通过课题资助、经费支持、专题培训、选派进修等方式,培养辅导员领军人物和若干名专家型骨干辅导员,使辅导员队伍人才形成梯队、骨干形成团队、“带头人”形成核心。首批拟定在我校获批的陕西首批辅导员工作室下设立党团和班级建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四个方面以及在精品项目建设中具有突出特色的工作方向。
(二)具体目标
为辅导员工作室成员提供优质培训和服务,搭建良好学习和交流平台,拓展其专业成长和发展的空间,使其工作实践能力得到加强、理论水平得到提升。
1. 在工作实效方面,使辅导员工作室成员能够结合工作室的建设方向,探索出解决现实工作难题的特色工作方法和路径,产生良好的育人效果,形成可操作、可借鉴、可推广、可示范的工作精品和实践成果。
2. 在工作研究方面,使辅导员工作室成员养成“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和思维习惯,能够具备较强的理论分析能力和科研能力,能够独立主持厅局级及以上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课题的研究能力。
3. 在知识结构方面,使辅导员工作室成员系统掌握哲学、社会学、政治学、心理学、教育学、管理学和法学等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在与辅导员的工作内容相对应的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及知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等方向中的一个方向上有专门的研究和专业特长,并能结合工作将其深化,力争成为该领域的骨干分子。
4. 在能力结构方面,使辅导员工作室成员能够进行良好的自我调控,积极相处于各种工作环境,有效实现工作需求;具有很强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思想政治教育手段方法,具备开展各种工作创新的能力,扎实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深入指导学生成长与发展,高效地管理学生日常事务。
5. 在作用发挥方面,使辅导员工作室成员能够带动本院或全校辅导员努力开展工作,起到示范作用;能够指导本院或全校辅导员开展实践创新和工作研究,具备开设针对其他辅导员的专门指导课程或讲座的能力。
(三)工作任务
1. 开展课题研究。辅导员工作室以工作实际为基础,以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针对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面临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不断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在建设期内至少要获批1项厅局级以上研究课题,并公开发表1篇核心期刊论文或作为主要成员完成相关专著编写、获1项省级科研成果奖等。
2. 培养优秀辅导员团队。辅导员工作室的主持人负责制定本工作室成员培养方案,积极做好示范,指导和帮助工作室成员在工作周期内达到培养目标。
3. 推广教育科研成果。辅导员工作室的教育研究成果应具有可操作性、可复制性、可推广性,以论文、专著、讲座、研讨会、报告会、名师论坛、现场指导、观摩考察等形式在全省范围内介绍、推广。
4. 培育工作精品。辅导员工作室以培育工作精品项目为根本任务,以提升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根本目标,针对当前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相关难题,结合日常工作的实际,以学生为“实验田”,积极探索破解各种难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新手段、新模式、新方法,形成一套特色的工作方法和模式,产生良好的育人实效。
三、建设要求
(一)辅导员工作室所在学院高度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体制机制健全,工作基础扎实,经验丰富,辅导员队伍建设成效显著。
(二)辅导员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设主持人1名,团队成员不得超过6人。工作室成员采用动态管理,每年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可进行调整,比例不超过成员人数的10%。
(三)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
1. 原则上为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含学工部、团委专职学生工作干部),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且具有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的意愿。
2.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在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中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工作理念,科学研究工作取得优异成绩,并将研究成果用于学生工作实践中。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主持并完成过学生工作校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
(2)以第一作者在公开期刊公开发表学生工作相关论文2篇,或作为主要参与者编写与学生工作相关专著1部;
(3)个人获得过与学生工作相关校级以上表彰。
(四)辅导员工作室成员:
1. 拥护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品行端正、师德高尚。
2. 一线专职辅导员占比70%以上。
(五)每个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期为2年,建设期满后,党委学工部组织专家进行实地检查和评估验收。项目名称在立项时为“辅导员工作室”,顺利结项后为“名师工作室”。
四、条件保障
(一)党委学工部对每个辅导员工作室连续2年每年给予1.5万元经费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室的示范课程建设、课题研究、学术研讨、工作经验交流、工作论坛与讲座、图书资料购置、网站建设以及外出指导和考察等。
(二)辅导员工作室所在单位应搭建辅导员工作室交流平台,建立特色网页。
五、组织管理
(一)党委学工部负责辅导员工作室的组织领导、政策制定、工作指导、管理考核,并提供经费支持。
(二)主持人所在单位要做好辅导员工作室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等工作,督促、指导辅导员工作室按照要求开展工作,及时总结推广本校辅导员工作室特色做法和经验。
(三)辅导员工作室要做好日常建设与管理工作,职责如下:
1. 科学制定中长期建设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2. 建立合理的选拔、退出机制,保持辅导员工作室队伍的稳定。
3. 及时对辅导员工作室运行情况进行总结,主动宣传推广成功经验。
六、人员管理
(一)工作室建设采取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确定后,3年内原则上不得脱离学生工作岗位,否则将取消其工作室主持人资格,不再投入建设经费。确因工作需要不再从事学生工作的,可申请变更主持人,但工作室原立项建设方向不得改变。
(二)对于工作积极、成果突出的成员在推优评选、职称职级晋升上给予优先考虑。在省级及以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和各类推优中,将辅导员参加辅导员工作室情况作为重要参评条件。
七、评估与考核
对辅导员工作室的评估与考核采用中期评估与终期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中期评估。各辅导员工作室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制定工作计划,报送党委学工部进行审核评估,对工作业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连续两次达不到建设要求者撤销其资格。中期评估通过后,由学工部向主持人所在单位拨付当年工作经费。
(二)终期评估。建设期满后进行终期评估验收,主要考核2年来工作室的工作成效、研究成果、团队建设、成果应用推广情况等,重点考察工作实效和创新应用情况,避免工作室重科研轻实践等建设方向上的偏差。验收不合格的工作室可延长1年再进行验收,延长期间不再给予经费支持;延长时间后仍验收不合格的,取消建设资格,主持人3年内不得再进行申报。
(三)过程管理。工作室要依法依纪依规开展建设,在建设过程中,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撤销工作室。
1. 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规定的;
2. 违反师德规范,出现学术不端行为、弄虚作假的,情节严重的;
3. 严重违反财务制度的;
4. 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或建设期满考核不合格,整改后仍未通过验收的;
5. 有其他严重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本办法由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学工部负责解释。